傷人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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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2章 《侵害人身罪條例》第19條

傷人或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:

任何人非法及惡意傷害他人或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,不論是否使用武器或器具

最高刑罰
監禁3年
司法程序進行中
結案
上訴
待更新
*可用過濾器查看;「當庭釋放」包括無罪釋放、簽保守行為、緩刑及罰款;顯示年齡為首提堂年齡